协会召开“保险资金业外委受托工作交流会”

2015-05-25

为规范保险资金业外委受托管理工作,稳步推进保险机构与业外受托机构的互利合作, 522日,由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主办的“保险资金业外委受托工作交流会”在京召开。保监会资金部方斌处长、杜林副处长,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、副秘书长刘传葵、陈国力,国寿股份、平安寿险、太平洋人寿等保险机构代表,以及中信证券、富国基金等在保监会完成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备案的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、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参会。

参会代表围绕保险资金业外委托工作情况展开交流。保险公司分享了选择业外管理人的经验,作为委托人,除关注受托机构资质、市场口碑、激励机制等要素外,更看重基金经理的个人素质、敬业精神及投资风格,希望业外受托机构做好售中和售后服务,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,集中优质资源推进与保险资金的合作。同时,业外受托机构也介绍了受托保险资金业务开展情况,提出增加交流机会、拓展业务范围、加强保险资金政策交流与培训、制定相关标准、分享有关数据信息等建议。

保监会方斌处长通报了保险资金业外委托工作情况。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做了会议总结发言。

曹德云表示,本次交流会,委受托双方进行了有效沟通,提出各自关心的问题、需求和建议,协会将在下一步采取搭建交流平台、制定业务标准、开展行业评价、完善信息系统、整合与分享有关业务数据等措施,进一步加强自律工作和服务工作,促进保险资金委受托业务持续健康发展。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快速持续增长,保险资产管理业与基金公司、证券公司的合作空间巨大,希望各方紧密合作。作为业外受托管理人,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要深入了解保险资金的负债特性、投资理念、运作风格和风控要求,在投资策略上要更加契合保险资金的现实需要,按照市场化的要求,不断优化考核、激励和约束机制,实现共赢目标。